2016年11月19日凌晨1时20分许,家住天水市秦安县莲花镇曹家川村蔡某某向秦安县公安局报案称:今天凌晨0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陈某玉因琐事与其嫂车某某发生口角,遂对其嫂某某芳及其侄女陈某某进行殴打,当场将陈某某殴打致死,将车某某殴打致伤,后逃逸。
案件发生后,为保证迅速成功侦办此案,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全局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侦查,并成立“11.19”专案组,专案组由局长王保国任组长,主管刑侦副局长车鹏学为副组长,刑侦、网安、情报、刑科室、莲花、叶堡、刘坪、中山全体民协警为组员。专案组下设专案调查组、现场勘查组、外围调查组、情报研判组、搜索组,五组联动,同时行动。
案件调查之初,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将自身一切通讯器材丢弃,然后隐身在莲花镇的大山之中。专案民警只能采取最原始的办案手段,不分昼夜的对案发地方圆的深山进行地毯式搜索,但是两天两夜的搜索,始终没有发现嫌疑人踪迹。长时间案件没有进展,当地群众情绪有很大起伏,专案民警没有气馁,顶住压力,一方面继续地毯式搜索,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展开侦查。11月21日,即案发两天之后,终于获取了嫌疑人在一银行进行了现金交易的情况,侦查员立即赶赴该营业点,但犯罪嫌疑人已离开。专案民警继续加大对犯罪嫌疑人信息的摸排,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大量工作,发现嫌疑人于11月21日下午14时许乘大巴车逃往陇南康县方向。民警将这一线索反馈至县局“11.19”指挥部后,指挥部根据前期调查,分析嫌疑人可能逃往其陇南康县大堡镇堂哥陈某林处,遂一方面与康县公安机关联系请求协助,一方面派员赴康县大堡镇进行抓捕。当专案民警赶赴康县找到嫌疑人所乘大巴后,发现嫌疑人已提前在成县下车,并没有如期逃往康县。此时距离案发已过去100多个小时,为了抓获嫌疑人,早日破案,专案组民警发扬吃苦精神,继续作战。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赴大堡陈某林家中守候,一路赴成县进行搜捕。11月22日下午13时许,在康县大堡陈某林家中守候的民警终于发现嫌疑人陈某玉的身影,将其抓获。晚上20时许,当鸣着警笛、闪着警灯的车辆徐徐驶入秦安县城时,宣告“11.19”案件成功告破。
嫌疑人到案之后,如实供述了其残忍杀害陈某某,并将车某某殴打致伤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陈某玉已被天水市秦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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