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县政府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件精神,有效减少城区环境污染、噪音污染。城关派出所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近日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4月18日10时许,民警在工作时发现,康龙翡翠城小区建筑工地工作人员严某违反规定,因二期工程项目主体封顶,购买鞭炮在建筑工地院内燃放。
5月10日10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礼县城关镇居民廖某,购买一辆新吊车,为了贺喜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日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严某、廖某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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