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天水家长注意!刚公布,这类常用药婴幼儿禁用!

  • 心若向阳
楼主回复
  • 阅读:4402
  • 回复:3
  • 发表于:2019/3/12 9:09:58
  • 来自:甘肃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天水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8日发布公告



要求修订牛黄解毒制剂(片剂、丸剂、胶囊剂、软胶囊剂)的说明书,禁忌项需写明“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婴幼儿禁用”增加警示语“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




公告指出,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牛黄解毒制剂(片剂、丸剂、胶囊剂、软胶囊剂)增加警示语,并对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


国家药监局强调,牛黄解毒制剂说明书修订后应增加警示语“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禁忌项写明“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婴幼儿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同时,写明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例如——


◆ 过量或长期使用可能出现皮肤粗糙、增厚、色素沉着等砷中毒表现。


◆ 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


◆ 有血尿、急性肾损伤等个案报告。


◆ 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


◆ 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


◆ 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等。


公告要求——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快转发,快点个

让更多人看到!!

  
  • 我就是我
  • 发表于:2019/3/13 7:47:43
  • 来自:甘肃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o⊙)哇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 兜兜里有糖
  • 发表于:2019/3/13 8:58:32
  • 来自:甘肃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每天进步一点点
  
  • 春到人间
  • 发表于:2020/11/29 19:18:59
  • 来自:甘肃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点击[http://pinyin.cn/e379279]查看表情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