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天水市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实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化支付政策,促进“病人、基金、医生”三下沉,进一步提高县域内诊疗服务能力。发挥医保基金支付在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联体建设等工作中的激励、约束和撬动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首诊。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方案》提出,以实行总额预付管理、实行门诊按人头付费、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完善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落实中医药补偿政策六个方面为改革的主要内容。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由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门诊统筹基金按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结算总额的60%,分月或季度、半年拨付至县、乡、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按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结算总额的60%,分月或季度、半年拨付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在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分别为10%、40%和50%左右,实行按人头付费。
市、县、乡分级诊疗病种全部实行按病种付费,其中省级50种重大疾病相应病种费用限额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市级150种、县级250种、乡级50种相应病种费用限额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75%和85%。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针灸、刮痧、推拿、拔火罐等中医适宜技术以及使用中药饮片所产生的合规费用,实行全额报销。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
《方案》还从推进分级诊疗管理、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措施五个方面对配套改革措施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