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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清水县多举措创新健康扶贫模式助力精准脱贫

  •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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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2/12 11:34:22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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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天水市清水县把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作为健康扶贫的着眼点,建立了适合县情的健康扶贫模式,保障全县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17年,县财政投资800万元,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80所、累计建成168所,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加强乡村医生支持培养力度,贫困村村医落实每月400元的定额补助。2016年以来选派65名初高中毕业生到天水卫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费由县财政承担,贫困户学生享受“两后生”政策补助,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培养1名“本土化”乡村医生;选派136名乡村医生到天水卫校进修,进一步提升村医队伍的服务能力;选聘21名个体医生和医学院校毕业中专生到贫困村任村医,缓解贫困村缺村医的问题。安排2名甘肃中医药大学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省、市、县级医疗机构的196名医师分别到4家县级医疗机构、20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确保患者在家门口接受专家诊疗。开展“一医一护士盯一个贫困村”定点诊疗活动,选派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计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的242名优秀医护人员对口支援服务121个贫困村,带动提升贫困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切实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落实参合基金代缴政策,一类低保户、五保户整户全额代缴;90岁以上高龄老人、一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孤儿按人全额代缴,每人代缴180元;2013年底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三四类低保户差额代缴,每人代缴10元。对建档立卡户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2015年-2017年10月底,共为15531人次提高比例报销364.48万元。2016年起,精准扶贫户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共为779名建档立卡户新农合住院报销后自付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患者理赔160.33万元。
  针对农村慢性病患者不住院但需长期服药,导致家庭贫困的实际问题,结合全县新农合统筹基金运行情况,将全县新农合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省、市的40种增加为65种,享受范围为2014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一二类低保户,并将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由省、市的70%提高到90%。2016年至2017年10月底,共为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患者报销12433人次补偿303.59万元,有力地解决了农村贫困户就医负担。
  大力推进“三户一孤”人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孤儿)大病救助保险政策,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群因病因灾问题。至2017年7月底,共为全县符合“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条件的193名50种农村重大疾病患者、身故、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患者支付保险金352.36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贫困人员因病无法支付前期治疗费用的问题。
  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参合住院患者(50种农村重大疾病,县乡分级诊疗病种除外的病种)省、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即50种农村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为75%,其中妇女两癌报销比例为80%,省、市级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住院患者经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再次给予80%-98%分段递增报销,报销金额上不封顶。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长效医疗保障机制,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患者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从2015年开始探索实行二次医疗救助制度,对患有50种重特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政策保障户(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个人住院自付部分在5000元以上的,分别按照30%和50%的标准给予二次救助,累计实施医疗救助5421人2688万元,其中二次医疗救助951人483万元。从2017年9月30日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不再按比例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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